此次试点在辽东、辽北等6个县(市)进行,目前,试点所在地区已有235家企业恢复加工经营,改变了2018年以来的停滞低迷状态。试点地区恢复林木生产采伐,已有36家国有林场、224家私营林场、2880户林农享受试点政策,共批准采伐落叶松54万立方米,落叶松原木销售产值达4亿多元,增加就业岗位5000多个。
为用好试点政策,辽宁省林草局积极承担主体责任,采取多项措施,主动靠前服务,有力推进了落叶松经营利用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落细对采伐加工、调运检疫、监督检查等各环节的监管,建立全链条工作台账,保证做到风险可管控、可追溯。落实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对试点县(市)方案执行、检疫复检、二次调运等工作检查指导责任,并定期报告试点进展情况。对试点申请及时予以核准,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