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城镇,是指在城镇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具有岭南特色,且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森林城镇评价指标》要求的城镇。广东省首批森林城镇分布于全省16个地市,其中生态旅游型22个、休闲宜居型11个、岭南水乡型2个,将示范带动提升城镇人居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态福祉。
广东各地将基于城镇自然禀赋,紧紧围绕森林城镇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森林城镇建设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总体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城镇绿化,依托林网、水网、路网完善城镇生态网络,增强城镇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提升城镇生态空间品质,打造“林和城相依、林和人相融”的高品质城乡绿美生态环境。 (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