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股市信息 » 正文

云投生态: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9  

5月19日消息: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5-042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1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民五初字第27-31
号虚假责任纠纷案件《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
民法院民事传票》,原告5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
290,314.19元。 

2.(2015)昆民五初字第27-31号虚假责任纠纷案件将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
14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 

3.原定于2015年4月28日9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3法
庭开庭审理的(2014)昆民五初字第137-138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因昆
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开庭时间进行调整,将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开庭审理。 

4.截至目前,公司共收到93起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索赔金额共计
16,465,619.39元。除本次披露的案件外,其他案件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分别于2014
年5月16日、6月7日、6月12日、8月11日、8月23日、9月17日、10月14日、10月
17日、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分别为2014-031、2014-036、2014-037、2014-055、2014-057、2014-065、
2014-067、2014-070、2014-079;以及本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7月4日、7月30
日、8月29日、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4-040、2014-043、2014-052、2014-063、2014-066。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的93起民事诉讼案件已开庭86件,其余开庭
时间均已确定,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5.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涉及的93起民事诉讼案件已判决84件,判决及
上诉情况详见公司已于2014年12月11日、2014年12月18日、2015年2月3日、2015
年2月11日、2015年2月28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30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4-076、2014-078、2015-005、2015-006、2015-013、2015-017、2015-023、
2015-038。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数量和金额,后续是否
还会增加及增加的数量和金额尚具有不确定性,而且涉及案件在陆续审理过程
中,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
最终判决结果。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控股股东关于涉及公司民事赔偿的有关承诺 

2013年5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若因绿大
地公司及原董事长、控股股东何学葵等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大信息罪
等罪一案,形成投资者相关民事赔偿事项,做如下承诺: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
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因绿大地公司及其原董事长、控股股东
何学葵等涉嫌欺诈发行股票、违规披露重大信息罪一案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涉案
当事人是民事赔偿主体(以民事赔偿案件审理判决结果为准),应按判决结果,


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民事赔偿判决结果,在民事赔偿判决书生效
后6个月内,云投集团将推动何学葵以其借给绿大地公司的58,229,582元(人
民币)款项及其所持绿大地公司股份承担赔偿,赔偿金额不足或何学葵未予赔偿
的,由云投集团代为偿付。云投集团代为偿付后,保留对何学葵及其他相关责任
人(不含绿大地公司)追偿的权利。 

(三)云投集团将积极履行大股东职责,力所能及支持绿大地公司。通过绿
大地公司经营改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已于2013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承诺
书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应诉通知书》5份 

(二)《民事起诉书》5份。 

(三)《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传票》5份。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5月16日 

(来源:中财网)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