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规划资源局日前印发《天津市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今年开始,全市天然林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措施,初步建立起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到2035年,天然林面积稳定在5565.1公顷左右,通过保护修复,实现天然林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科学保护、生态承载力显著提高。
天然林是指天然起源的森林,包括自然形成与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萌生所形成的森林。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调节大气、改良土壤、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多种生态功能,是维护国土安全最重要的生态屏障。据了解,我市天然林全部位于蓟州区,面积共计5565.1公顷。
《方案》提出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合理划定我市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对我市天然林实施全面保护,禁止毁林开垦、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以及其他破坏天然林及其生态环境的行为。全面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市政府组织市有关部门和蓟州区落实国家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蓟州区建立天然林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责任考核制,森林经营单位和其他林权权利人、经营主体按管护责任协议具体落实其经营管护区域内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提升天然林管护能力,配齐配强防火力量,建立天然林护林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充分运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高新技术,并建设天然林管护站点。
《方案》明确建立天然林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天然林休养生息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严格管理天然林资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天然林资源,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
《方案》要求健全天然林修复制度。实施天然林系统修复,区分天然林不同林分,对天然乔木林、天然疏林地、天然灌木林分类施策开展修复,在废弃矿山、荒山上逐步恢复天然植被。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开展我市天然林相关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制定我市天然林质量评价指标和保护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开展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评估,在蓟州区建立1个天然林监测站、设立5个监测点,逐步构建以森林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天然林监测站点为主体、以其他生态监测为补充的天然林保护修复监测体系。
《方案》还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财政支持和探索建立天然林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等支持政策,以及落实监管制度、加强天然林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除此之外,还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和加强宣传引导,使我市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不断发挥天然林资源生态功能。到本世纪中叶,我市将全面建成森林群落稳定、资源分布合理、生态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