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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市出台2014年城市绿化实施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8  

  近日,记者在市园林局了解到,焦作市出台了《2014年城市绿化与义务植树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指出,按照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出的“十河五湖十公园”绿化的总体要求,焦作市今年将重点完成7条河道、8条道路和12个公园游园的绿化建设,中心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在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新增绿地面积597万平方米。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焦作市生态文明建设,把焦作市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全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意见中明确了具体任务,包括7项河道、2项道路、8项公园、4项游园的绿化任务以及五城区绿化任务。

  其中,河道绿化364万平方米,共分西段、南段和东段三段实施的大沙河绿化,新河商务区和新河源头两段实施的新河绿化,以及引黄入焦城区段绿化、李河绿化、翁涧河绿化、群英河绿化、普济河绿化等。道路绿化包括总面积70万平方米的中原路、龙源东路、丰收东路、文汇路以及总面积109万平方米的世纪大道、黄河大道、南洋大道、神州路等。公园绿化包括体育公园、影视湖公园、灵泉湖公园、黎明脚步公园、白鹭湿地公园、衡苑公园二期、沁泉园公园、生态公园等。游园绿化包括翁涧河东游园、翁涧河西游园、太行游园、四海春游园等。五城区任务,要求自选位置,各绿化100亩,共33万平方米,并分别建设1至2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游园。

  为确保绿化任务完成,市园林局将引进BT模式,采取租地建绿、景观苗圃、企业捐建等方式,减少财政直接投入成本,并建立督导机制,将城市绿化任务纳入目标考核,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生态建设督导组,通报进度,检查质量。在后期管护方面,市园林局要求有效保护绿化成果,确保栽一棵活一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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