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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次明确林业植物可快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8  

  6月1日起,《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办法》正式实施,这是江苏省第一部关于林业有害防控的综合性政府规章。记者了解到,新办法也首次明确了林业植物可以快递邮寄。

  “新办法除了一般性规定,还根据江苏实际作了一些特别的规定,增列了一条。”江苏省林业局副局长葛明宏介绍,特别增列的是“通过邮寄方式运送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适用调运检疫的规定”,这也是积极应对电子商务时兴、大量商品通过邮寄运送的新形势。

  记者注意到,新办法明确规定了“运输、邮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运输或者邮寄前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无《植物检疫证书》的,不得承接运输或者邮寄”。如果没有依照规定行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徐卫说,江苏是重要的苗木产地,也是花木盆景出口基地,但是由于跨省域、远距离调运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现象非常普遍,需要对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生产、经营、利用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新办法实施将明确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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