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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应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8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天然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湿地被污染、湿地生态系统被破坏的趋势没有根本遏制。主要问题有:一是滩涂围垦与湿地保护矛盾突出,存在过度围垦趋势。二是随意侵占、填埋湿地及破坏湿地生态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水质污染严重,湿地功能退化。四是过度渔猎、栖息地减少,湿地生物多样性下降。五是外来生物入侵,对湿地生态系统构成威胁。六是森林植被质量不高,水土流失比较严重。针对湿地保护的严峻形势,建议:

  一、加快国家层面的湿地立法工作。湿地保护应实行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目前部分省、市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的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无论从法律效力还是在管理成效上都不及国家层面的立法。

  二、加快出台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以经济措施为主,综合运用财政、税收、市场等手段,协调湿地生态系统利益关系的一种制度。长江流域在实施财政反哺湿地生态保护政策上可先行一步。

  三、列入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政府考核的导向作用,以保障湿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通过深入调研和科学分析制定湿地保护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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