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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变革路上,勇扛青海担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9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宋明慧  
黄河源,生灵的欢歌(资料图片)

      时序更迭,盘点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首数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从启动到发展建设的“大作为”。

      2015年,我省向中央上报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并在随后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2016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全国第一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花落青海大地;

      今年年初,《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明确至2020年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步入了试点发展建设阶段;

      ……

      一个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蹄疾步稳推进的重要节点,也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留给时代的浓重笔墨。

      从无到有,大胆突破!今日青海大地,三江源国家公园——这个国内首个国家公园已打破昔日“九龙治水”格局,确保了“一江清水向东流”,每年将有逾600亿立方米的清洁水源滚滚东流滋润华夏大地。

      得益于国家公园的建设,让三江源头至今仍保留住了最原真的江源大美,可可西里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也正是这个“国字号”公园创下的一项项成功经验可供“参照”,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启动。

      不断深化省情认识,保护和建设好青海生态环境,维护和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是青海义不容辞又来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政治责任,这是时代所赋,也是发展之需。

      正值全省上下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的关键时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结合青海发展实际,省委省政府不断深化对青海生态价值的再认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在绿色变革路上的责任和担当。

      全国首个国家公园创造的“青海经验”

      8月27日下午3时左右,三江源森林公安局江西保护分区派出所民警在玉树藏族自治州上拉秀乡多拉村巡护时发现两只可爱的兔狲。透过狭窄石缝,视频中的大兔狲和兔狲宝宝用呆萌的眼神静静看着守护它们的民警,丝毫没有敌意——又一幅三江源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动人场景!

      今日三江源头,“千湖美景”再度归来,雪豹、棕熊、欧亚水獭等野生珍稀动物频现人们的视野,120余种野生动物在这里栖息生存,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达到了11种。当地牧民群众自觉加入生态环保队伍。

      从政府行为到民众参与,通过各方努力,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得到改善,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青海用实际行动履行了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的承诺。

      三个年头恍若弹指一挥,在回眸中让思绪沉淀,一路筚路蓝缕,一路春华秋实,一步踏着一个脚印走来,这个“国字号”的公园在青海大地上是如何稳步推进,这个让青海儿女和全国人民瞩目的国家公园如今又建成了啥样?

      三年前,我省启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探索在青藏高原建设国内首个国家公园,没有任何经验可借鉴,也没有任何“样板”可复制,一切都要破“零”前行。

      在一项项实践中不断突破,从体制机制创新到生态公益岗位设立,“九龙治水”的格局被打破,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已经积累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经验。

      今年年初,《三江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布,作为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规划,标志着三江源国家公园正式步入了试点发展建设阶段,明确至2020年正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

      保护好三江之源、护佑好“中华水塔”。整合多个部门,组建统一队伍,打破多头管理“治水”模式,青海又是如何书写“答卷”?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牵引性工程全力推进,制定实施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在省级层面组建了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州县层面组建了长江源(可可西里)、黄河源、澜沧江源三个园区管委会。

      整合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农牧等部门的生态保护管理职责,设立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管理局、资源环境执法局,全面实现集中统一高效的保护管理和执法。并整合林业站、草原工作站、水土保护站、湿地保护站等,设立生态保护站,对国家公园范围内的12个乡镇政府挂保护管理站牌子,增加国家公园相关管理职责。

      与此同时,组建成立了三江源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和管理分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集中统一管理的有效实现途径,为实现国家公园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两个统一行使”和三江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奠定了体制基础。

      体制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充分发挥各资源要素的支撑作用,先后累计投入20亿元资金,重点实施了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保护监测设施、科普教育服务设施、大数据中心建设等2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绿色金融创新,构建多元的资金投入体系。同时,还不断强化科技支撑,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咨询专家组,三江源国家公园研究院也已揭牌成立。

      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推进过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江源国家公园标准体系研究和建设工作,标准化工作已由专项研究转入业务化发展阶段。目前,已形成《三江源国家公园标准体系研究》初步成果,同时于近期组建成立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标准化建设日常工作机制。

      辩证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关系,始终注重在生态保护的同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引导当地牧民群众加入到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中来。在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过程中,创新建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制定了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面实现了园区“一户一岗”,共有17211名生态管护员持证上岗,户均年收入增加21600元。

      不仅如此,还积极推进山水林草湖组织化管护、网格化巡查,组建了乡镇管护站、村级管护队和管护小分队,构建远距离“点成线、网成面”的管护体系,使牧民由草原利用者转变为生态管护者。同时,选择园区内4个村和可可西里索南达杰保护站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与发展体制机制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围绕关键性问题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为体制试点提供引领示范。

      绿色崛起路上结出的“青海硕果”

      2007年,我省首次提出“生态立省”战略,以探索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和关注民生之间矛盾的道路;

      2014年,省委提出把生态保护第一作为立省之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视察指导工作,要求青海要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我省作出部署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

      时至今日,青海进一步深化对省情的认识,提出了“一优两高”战略,对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作出了具体部署。一个个高起点的谋划,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迈出新步伐,踏上新征程。

      一路走来,一批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制度,基本建立起生态文明监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搭建起了符合中央要求、具有青海特色的“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为重大任务,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先行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区”的战略定位。率先制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总设计图”和“总施工图”的省份。

      实施主体功能区划分,全省国土面积的90%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出台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一批具有标志性、支柱性的改革制度,基本建起了生态文明监测、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纳入国家试点,国家先期安排的20亿元专项资金推进项目实施,目前已完成投资近4.5亿元。同时,启动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前期工作,《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获国家批复。

      在环保领域不断深化改革,省委、省政府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生态环境现状,力求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不合理局面,推动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到2020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建成责任明确、途径多元、机制完善、技术规范、保障有力、应赔尽赔、修复有效、信息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同时成立了首家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列入《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作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按照“突破瓶颈、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自行开展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自2014年7月全省首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竞买交易会成功举办以来,截至今年8月,共举办11场排污权交易竞买活动,共114家企业通过竞买或协议转让方式购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总成交金额达9448万元,有力促进了全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落实。

      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共设置草原、森林、湿地生态保护公益岗位16万个,其中生态扶贫管理公益岗位4.7万个,有效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与此同时,《青海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级专家评审,启动了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列为国家发改委2018年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项目,落实补助资金3000万元。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这几年,我省全力、系统推进重大生态工程保护和修复工程,先后实施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一二期、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青海湖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工程建设覆盖了全省国土面积的68%,累计落实各项投资达254亿元。

      进一步加快推进科技适用技术研发推广,通过国家、省级科技专项支撑,筛选繁育出了12个三江源生态治理适宜栽培草种,在生态型草种的育种中取得突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遥感调查监测解译数据成果质量控制评价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列;“湟水流域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应用及示范研究”项目填补了我国在青藏高原高寒缺氧地区人工湿地技术研究和工程建设领域的空白;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组建了“青海光伏产业科研中心”,建成全国首座“百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证基地”,填补国内多项技术空白。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年的坚持与努力必将换来的是一个个硕果,生态文明建设的“常青树”上,一项项生态指标日渐趋于良好,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断提高,已累计完成营造林76.67万公顷,抚育中幼林9.42万公顷。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1633万公顷中度以上退化草地实施政策性禁牧,累计建设退牧还草工程围栏380万公顷、完成草场补播改良22万公顷、治理黑土滩66万公顷。

      湿地生态系统面积不断增加,全省建立了19处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面积达到814.36万公顷,跃居全国首位;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全省已建成生态保护区11处,面积21.7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0.2%,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明显改善,种群数量逐步回升。

      推进河湖长制写就的“青海样本”

       秋风起、清波漾,西宁城内,清澈的湟水河如一条银色飘带川流在绿树掩映的城市之间,择一日清晨或傍晚,伴着悦耳的鸟鸣,清清河水倒映着蓝天,也倒映着人们享受“生态福利”的喜悦脸庞。

      从湟水之滨到位于三江源腹地的通天河畔,从大江大河到内陆河岸,行进途中总能看到一块块竖立在清波岸畔的河长公示牌,河道情况、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

      一块块河长公示牌是全省上下守护江河的“代言”和担当。在我省推行河长制,以制度推动治理,这是一次以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抓手,也是全省上下以“责任制”营造“江河清”的具体行动。

      2017年是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关键一年,从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写入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到成立以省委书记为组长,省长和三位副省长为副组长,25个省直部门和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黑河流域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再到印发《青海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确定到2018年6月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标志着我省全面河长制工作正式展开。

      我省明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步骤、组织形式和六项主要任务及四项保障措施,确定了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十二河三湖”的省级责任河长,明确了26个省级河长制成员单位和省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年有余,到上年年底,我省已全面建立了河长制。期间我省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落实河长5925名,公告了河长名单,设立河长公示牌4162块,公开了河长信息、管护目标、监督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省、市、县设立河长制办公室55个。

      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统筹绿色发展,按照“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工作思路。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落实的5925名五级河长中,省级河长5名、市(州)级河长42名、县(市、区)级河长296名、乡(镇)级河长1324名、村级河长4258名,落实河湖管护员9842名。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超过15万人次,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完成对各地建立河长制的验收。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了2018年市州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目标体系。

      以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域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护好“中华水塔”。

      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青海将全省水库纳入湖长制管理,西宁市、海东市将万亩灌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湿地纳入河长制管理。西宁市购置无人机巡河,打造立体交叉的监管模式。以“公安+城管”的警城联勤方式开展联合执法,日监管、日清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选择专业化公司承担试点河段水域岸线巡查、水利河道保洁等任务,河道养护水平逐步提高、环境卫生状况逐渐改善。

      海东市建立了市、县、乡、村4级河长加市县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职能河长的“4+1”河长体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通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举行河长授旗仪式、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等“一会一旗一书”的方式,逐级压实责任。果洛藏族自治州、黄南州、玉树州以推行河长制为载体,设立企业河长、牧民河长、马背河长、校园河长等。

      玉树州通过三江源生态法庭促进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祁连县以村为单位配备“水管员+河湖管护员”,在全县45个村各配置1名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护员。尖扎县推行“河长制+”模式,将河长制与生态建设、环保督查、全域旅游、脱贫攻坚、良好湖泊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

      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进一步健全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工作机制和覆盖全部水域的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长体系,涵盖全省3518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242个水域面积1平方千米以上湖泊,以及781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下河流、79个水域面积1平方千米以下湖泊。

      在推行河长制的同时还要推行湖长制,我省已于今年6月印发了《青海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将在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的天然湖泊和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全面建立湖长制。明确在2018年底前,全省将健全与河长制紧密衔接的省、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村五级湖长体系。

      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河湖治理举措,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Ⅱ类以上;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通过实施两轮综合治理规划,湟水河水质明显改善,民和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且Ⅲ类水质占比明显提升。

      站在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时空节点,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个具体行动,让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一个个坚实步伐,也正是一项项在生态领域的大胆尝试,绘就了一幅幅独具“青海思路”的生态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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