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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08  来源:西安晚报  
      日前,鄠邑区蔡家坡支亮超大违建别墅被依法拆除,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核心在“法”、关键在“严”、基础在“治”。

      科学完善的生态立法,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核心。生态文明不仅是一种理念和实践,也体现为一套完整的制度形态。有法可依才能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近年来,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暴露出执法主体分散、权责边界模糊、制度衔接不够、监督机制乏力等制约瓶颈,我们出台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印制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汇编》,印发了《关于加强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资料管理的通知》,为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提供了纪律和法律保障。

      严格高效的生态执法,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不能成为“稻草人”“纸老虎”“橡皮筋”,不得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要使法律成为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于执行和落实。依法拆除支亮超大违建别墅,表明我们敢于最大力度合理用权,敢于最大限度重拳执法,敢于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唯有如此,才能让违法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在制度执行落实中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让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在环境法治体系中,守法是参与人数最多、花费成本最低、综合价值最大的基础条件和核心环节。实现大西安生态环境高质量,要不断创新环保宣传手段,完善环保普法制度,加强环保普法队伍建设,尤其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精心培育尊重生态文明光荣、破坏生态文明可耻的道德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这一民生工程提供最坚实的力量支撑。

      当前,秦岭北麓违建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我们要坚决拆、依法拆、彻底拆,持续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切实筑牢秦岭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并以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城乡“四改两拆”工作,“拆”“改”并进,确保整彻底、见实效,不断提升大西安宜居宜业宜游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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