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园林城市,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郑州市城市面貌将再度升级。
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郑州市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19年6月底,市区主城区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
郑州主城区明年6月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相比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是高标准、严要求。
据了解,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有三大指标: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城市生活环境指标、城市基础设施指标。
三大指标下,还有主次干道平均车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等具体指标。
目前,我省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仅许昌一个城市。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郑州要发力了。
按照郑州市统一部署,2019年6月底,市区主城区要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
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要确保本辖区建成区相关指标于2019年上半年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
据此,郑州市制定了6大方面47项具体任务,并规定了具体时限。
其中,郑州市园林局承担起了不少“重头戏”。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郑州形成“1+28”专案补短板
郑州市召开生态建设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后,郑州市园林局作为牵头部门,迅速组建工作机构,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则,大力推进生态建设项目,努力在短板问题上打开局面。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初步建立创建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部、宣传部、督导部等九个工作部门,制定《公园、微公园、小游园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郑州市城市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和工作例会制度,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压实创建责任。
二是摸排现状,制定工作专案。
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郑州市园林局组织35家成员单位,分别召开创建推进会和技术辅导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专题辅导。目前,除4家单位由于仅承担辅助性任务不用摸排现状和上报专案外,已有28家单位对照47项93子项指标,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逐一摸排现状,并针对差距分别制定了工作专案,初步形成“1+28”专案,为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奠定了基础。
在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带动引领下,新郑市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中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新密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
郑州要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制度
据了解,为切实改善郑州市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明年6月底前,郑州市分期分批划定并公布城市各类绿地绿线,现状绿地均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桩。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各区创建工作要排名
今年底,郑州市将对各区(开发区)、县(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的工作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将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创建任务且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扣款处罚。对市直创建单位,每季度在媒体公布一次季排名,年终在媒体公布总排名,对于未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且年度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检查。
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郑州市将全面提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到2019年6月底,市区主城区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
郑州主城区明年6月底,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相比于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更是高标准、严要求。
据了解,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主要有三大指标:城市生态环境指标、城市生活环境指标、城市基础设施指标。
三大指标下,还有主次干道平均车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等具体指标。
目前,我省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仅许昌一个城市。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郑州要发力了。
按照郑州市统一部署,2019年6月底,市区主城区要达到或超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各项指标要求。
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要确保本辖区建成区相关指标于2019年上半年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要求。
据此,郑州市制定了6大方面47项具体任务,并规定了具体时限。
其中,郑州市园林局承担起了不少“重头戏”。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郑州形成“1+28”专案补短板
郑州市召开生态建设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后,郑州市园林局作为牵头部门,迅速组建工作机构,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则,大力推进生态建设项目,努力在短板问题上打开局面。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初步建立创建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综合部、宣传部、督导部等九个工作部门,制定《公园、微公园、小游园建设标准和技术导则》《郑州市城市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和工作例会制度,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印发《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压实创建责任。
二是摸排现状,制定工作专案。
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郑州市园林局组织35家成员单位,分别召开创建推进会和技术辅导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专题辅导。目前,除4家单位由于仅承担辅助性任务不用摸排现状和上报专案外,已有28家单位对照47项93子项指标,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逐一摸排现状,并针对差距分别制定了工作专案,初步形成“1+28”专案,为补齐创建工作短板奠定了基础。
在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带动引领下,新郑市正式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中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新密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
郑州要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制度
据了解,为切实改善郑州市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加快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规定,明年6月底前,郑州市分期分批划定并公布城市各类绿地绿线,现状绿地均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桩。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各区创建工作要排名
今年底,郑州市将对各区(开发区)、县(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的工作进行排名,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将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未完成创建任务且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扣款处罚。对市直创建单位,每季度在媒体公布一次季排名,年终在媒体公布总排名,对于未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且年度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递交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