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中国绿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亮丽名片”的南宁市,又锦上添花:3月27日,南宁市进京参加国家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组织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在全国22个参与决赛的城市中名列第一。
建设“海绵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建设和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目的是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此次评审,全国共有34个城市申报,其中22个城市进入答辩。南宁市以建设“海绵城市”试点的优秀方案和落实措施以及试点成功经验可能带来的示范效应,获得了评审专家组的认可,答辩得分位居22个城市之首。
“获得‘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资格,意味着南宁市在未来3年将获得16.5亿元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将是南宁市有史以来获得的最大的国家城市建设单项补助。”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余远辉介绍,为建设试点城市,南宁市安排种类齐全、代表性突出的示范项目494个,涉及“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95.19亿元。这些项目将结合市情,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让南宁市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变“工程治水”为“生态治水”,促进城市顺畅“吐纳呼吸”。
此前,由国家多部委组织的考察组在邕考察“海绵城市”建设时认为,南宁作为国家森林城市、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以及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城市,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多年来的“绿城”“水城”建设使得城市生态环境品质极大提升,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极佳的生态基础。
据悉,南宁规划的“海绵城市”试点建设项目,自今年开始实施,至2017年结束,将在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内河水系等具备改造实施条件的区域和项目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建设总面积为60.18平方公里的海绵城市示范区。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南宁市已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决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