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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面推行林长制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5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张代艳 杨莉斯  
      8月1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省林业厅联合召开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到2035年,江西省将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常态化、全覆盖

      绿色生态是江西的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全省现有林地面积1.61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63.1%,居全国第二位。”省林业厅厅长邱水文说道,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有利于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江西省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江西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将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按照“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要求,发展森林资源;加快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创新管理机制;采取信息化手段和充实监管力量实地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常态化、全覆盖。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据了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即保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林地面积稳定、保林区秩序稳定,增森林蓄积量、增森林面积、增林业效益,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据邱水文介绍,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18年底,江西省将全面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林长制管理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到2035年,全省林地保有量、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等保持稳定状态,森林质量水平位居全国前列,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

      与河长制、湖长制不同的是,全面推行林长制主要是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的,省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设区市为单位,市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这样各级林长都有自己明确清晰的责任区域,同时对责任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邱水文告诉记者。

      同时,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江西省将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特别是要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评以及流域生态补偿考评等,这样将有利于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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