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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丰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作者:葛子辉  
      安徽省长丰县结合上级要求及长丰县实际,于近日出台《长丰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称《该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长丰县湿地总面积不低于7093.31公顷,新增湿地面积20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
      方案指出,一要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实行湿地分级管理,明确湿地管理事权划分;二要实行湿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建立湿地保护奖惩机制;三要健全退化湿地修复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扩大湿地面积,开展科学修复;四要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长丰县《关于加强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区)要把湿地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实现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完善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将湿地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湿地修复基金制度;强化科技支撑。吸收国内外湿地保护修复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湿地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水资源安全等关系研究,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专业人才培养、智库建设、学科实验平台和野外台站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湿地日宣传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动员公众参与湿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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