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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始全面实施湖长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来源:水母网  
昨日,记者从水利部门获悉,按照《烟台市在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市县两级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各项
      昨日,记者从水利部门获悉,按照《烟台市在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市县两级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各项工作,7月底全面实施湖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市、县两级出台湖长制方案,分阶段提出工作目标。4月29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在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各级湖长体系建立、县级湖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等重要事项的时间节点,分阶段提出了实施湖长制工作目标。7月底前,1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县级湖长制工作方案。

      市、县、乡三级出台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保障湖长制全面实施。7月23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市级会议制度、市级考核办法等7项制度。截至7月31日,市、县、乡三级全部出台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

      市、县、乡、村四级建立完善湖长体系,逐级设置湖长。6月25日,烟台调整公布市级河长、湖长名单。6月底,市、县、乡、村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全部建立完成,共在1145座水库、196处重要塘坝、4处湿地落实各级湖长2402名,其中市级湖长7名、县级湖长78名、镇级湖长1000名、村级湖长1317名,并全面更新设置各级河(湖)长公示牌。市级河(湖)长名单在烟台日报进行了公示,县级及以下河(湖)长名单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全部公示。7月底,烟台全面实施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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