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逐渐加快,在满足物质条件的同时,农村人居环境也要“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而建设美丽乡村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需要,具有全局性意义。
通过15年的时间坚持不懈地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浙江省完成了接近3万个村庄的整治建设,浙江的乡村面貌、农民生活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其他地区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做法。
首先,要明确规划,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早在2003年,浙江省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通知,明确提出规划先行,统筹安排。村庄规划编制要始终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贯穿生态理念,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规划相衔接。现在来看,这个规划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实际上,我国一些村庄布局缺乏规划指导和约束,农民建房缺乏科学设计,有新房无新村等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其次,要强化各方面保障和支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是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必要的建设资金。二是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这需要选择适宜的盈利模式,让投资者在市场经济中得到回报,例如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等。还要注意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包括完善农村环境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例如研究制定农村环境设施建设中用地和运行电价等扶持政策,通过税收、贷款等财税政策引导,支持农村环保企业发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保,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此外,美丽乡村建设也要注意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当前,一部分从事三农工作的人员仍然存在专业能力不强、对农业农村感情淡薄的情形。因此,一方面要注意完善乡土人才的培养体系和人才回流机制,另一方面顺应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加大高等教育对三农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增加农业高校投入等方式,引导有志有为青年进入三农领域,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强大的人才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是更大的挑战。因此,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总而言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也要因势利导、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