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啤酒广场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啤酒广场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枣阳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015】第1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枣阳市啤酒广场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设施建设、绿化苗木组织、栽植及一年期养护和维护管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估算投资约1100万元
计划工期180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累计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应携带《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格式附后)和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5时00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bzyztb.com.cn、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枣阳市前进路地址:枣阳市人民路11号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人:乔工
电话:13986339423电话:18371097530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