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台山公园轩辕雕塑景观亮化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台山公园轩辕雕塑景观亮化工程(二次)已由迁安市发展改革局以迁发改审字[20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建设地点:黄台山公园
2.2建设规模:灯具340套,灯带780米及线缆、配电箱等
2.3合同估算价:约23万元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括的配电箱、壁灯、投光灯、地埋灯、洗墙灯、软灯带、电力电缆、配线、配管、开关电源设备、接线盒等涉及到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文件
4.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5年06月16日至2015年0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的投标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报名并持“网上报名回执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外埠企业须在开标时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原件(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上须有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姓名,由河北省住建厅开具),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3日上午9:30,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环信用联社办公楼东半部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鹏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振清法定代表人:刘建立
地址永顺街东段地址:花园街689号住建局院内东二楼
邮编:064400邮编:064400
联系人:唐立奎联系人:程延国
电话:13613234696电话:0315-7300656
传真:传真:0315-730065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hbjiapeng@163.com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