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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绿化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2  

  为美化城市、改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拟实施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绿化提升工程。工程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监理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1.2项目名称: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阳光大道绿化提升工程监理。

  1.3监理标段划分:上述工程监理分为两个标段(每个中标人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Ⅰ标段:自后羿公园向西四个施工标段为监理Ⅰ标段。

  Ⅱ标段:自后羿公园向西第五个施工标段至高速公路射阳出入口收费管理区域为监理Ⅱ标段。

  1.4工程内容:灌木、乔木栽植、移植等。

  1.5工程施工合同价

  Ⅰ标段:约3000万元。

  Ⅱ标段:约3000万元。

  1.6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1.7招标控制价(最高费率):施工招标中标价×0.8%。

  1.8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9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4月

  1.10工期:与实际施工工期同步。

  1.11养护期和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监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总监1人,专监不少于2人。确保此5人在施工期间在岗在位】,均应具有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以及自投标前一年内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社保机构交纳的社保基金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2.4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国监资格,年龄60周岁以内;

  2.5专监应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2.6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及以上资格证书;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该项绿化工程工期较短、任务重、要求高。监理组所有成员应全部在岗在位。该项目总监和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监理工作。所有监理人员与招标人签订诚信协议,若不能在岗在位或其它不诚信行为,将被网上公示和经济处罚。招标人将在施工期间对监理项目组成员进行考勤,并按出勤率计算监理费用。若中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属“挂证”人员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岗在位,将被取消监理资格。若拟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或不接受上述,请放弃申请或投标。

  4、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

  4.1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数额:1万元;

  4.2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诚信金(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诚信金专户”。

  5、付款办法

  5.1按施工合同中标价×中标费率计算监理费。

  5.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年底,支付40%的监理费;

  5.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底,支付30%的监理费;

  5.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三年底,结清剩余监理费。

  6、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7.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

  7.2按百分制方式将投标人的投标分为投标报价、人员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计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7.3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最高费率),高于最高限价(最高费率)的投标为废标;

  7.4报价计分(满分80分)

  7.4.1求出通过评审投标的投标报价平均数(平均费率)。当通过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7.4.2等于上述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报价计满分80分。高于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报价,费率每高0.1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低于平均数(平均费率)的投标报价,费率每低0.1个百分点,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

  7.4.3上述不足0.1个百分点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7.5人员计分(基本分16分,满分20分)

  7.5.1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计16分。

  7.5.2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另增加1名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人员加1分。该小项最多加2分。

  7.5.3监理人员中每有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加1分;每有1名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初级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中专学历)加0.5分。该小项最多加2分。

  7.6当出现投标报价相同时,在开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报价相同投标人的定标顺序。

  8、投标报名

  8.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星期假日除外)

  8.2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招标中心(射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8.3投标报名应具有:

  8.3.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8.3.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8.3.3单位介绍信及其复印件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其复印件;

  8.3.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8.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9、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10、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1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解放西路

  联系人:孙卫华

  联系电话:0515-69926813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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