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JS201605302797-1)的科技创业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经安吉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文件批准建设(备案号:安发经投[2015]256号),并已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科技创业园二期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安吉县开发区阳光工业园区内
工程规模:新建一幢16层综合孵化大楼、一幢4层会议会展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2114m2,并同步配套实施道路、绿化、管网等工程。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1782.58万元。
招标范围:整个项目的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①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②总监任职工程数量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监理项目班子人员配备参照湖建发(2009)233号《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注:①报名单位必须为安吉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成员。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程序
(1)投标报名时间与程序:请于2016年6月1日9:00时至2016年6月20日16:00时。报名人自行登录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2)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时间与程序:报名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名单位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300元,于开标当天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09时00分,地点为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安吉工商银行大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出席。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授权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以5个月内任意一月社保缴费为准。
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必须按操作流程关联项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jztb.com)及浙江招投标网上发布。
8、具体网络技术支持请咨询新点软件工作站,联系电话:0572-5352835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601787
联系人:汤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