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就双湖路沧溪路绿化养护及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CZC-2016027
2、项目名称:双湖路沧溪路绿化养护及改造项目
包一:双湖路(芜太路至紫荆大道段、芜太路雅居乐段)项目
包二:(双湖路:紫荆大道至沧溪路含明渠+沧溪路:双湖路至双高路)项目
包三:(双湖路:沧溪路以东+二号路+五号路+秀山路(宁高园段))项目
本服务项目一共分为三个包,一个投标申请人只可报一个包,多报无效。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专业资质;
(3)提供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须自有一辆专业洒水车及相关养护机械(割草机、梳草机、绿篱修剪机)(提供相关发票证明)。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1计划工期:工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2本项目付款方式:⑴每年分四个季度付款;⑵上一个季度养护费在下一个季度支付;⑶每次支付的比例为中标价的20%;⑷每年年终经考核人员综合验收通过后,结清余款;(5)每次支付养护费之前将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公示,报甲方备案。
6、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可从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免费下载。
7、报名:投标人需在2016年04月26日-2016年04月29日(9:0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到髙淳区淳南路106-2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5-57311278)进行投标报名和接受审查:(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2)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供核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每个包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户分别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现场。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现场勘查: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可在获取招标文件3日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12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收到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1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服务中心323会议室(地址: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195号)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3、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5-57358825
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7358978传真:025-57358958
保证金信息:
开户行:农行高淳支行
银行帐号:10124001040007212
开户名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注栏写上绿化养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