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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园林绿化养护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3、工程内容:园区道路(一环、二环、三环、通海、海滨路商务区段)、市文化中心、市体育中心、办公楼、龙回首景区、栈道景区、月亮河公园景区绿化养护。

  4、投资额:103万元

  5、质量标准:一级养护质量标准(除海滨路商务区段草坪为二级养护质量标准外)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

  三、养护开始、结束时间: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四、投标保证金:2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六、报名相关要求:

  1、必须实行网上报名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2、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原件(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IC卡);

  (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企业信用报告BBB及以上,要求提供规范性审查报告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可在葫芦岛金诚信用办理)

  (7)近三年类似工程相关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时

  5、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6、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7、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

  联系人:鲁国锋

  联系电话:0429-3071007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429-3094333

  传真:0429-8231753

  邮编:125000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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