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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溪水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2016年弃管小区——溪水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东辽县人民政府以东府发【2016】3号、东府发【20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东辽县2016年弃管小区——溪水小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等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东辽县白泉镇内。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5月24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总工期159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市政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小型项目经理或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6日至2016年5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招标办),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上岗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5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辽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东辽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光雨电话:1594476705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荭电话:18343711167

  招标监督部门:东辽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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