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龙口镇生态公益林迹地更新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龙口镇生态公益林迹地更新工程(招标编号:HS16202G022)。
2、地点:鹤山市龙口镇。
3、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龙口镇中七村委会和三洞村委会部分林地,全部为火烧迹地更新,总面积为454亩。主要种植荷木+黎蒴、火力楠+灰木莲、樟树+山杜英等,种植比例约为5:2:3。
4、完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五个工作日(请点/cms/attachment/38706491)。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6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鹤山市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账号:65031664000000035)。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唐小姐/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0/0750-8810930
传真:0750-8202661/0750-8995861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