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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景观建设应拒绝“伪生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6  

  “城有水则秀,居有水增灵”。近年来,人工湖、人工溪流、喷泉等各种风格的水景观风行于各大都市,对美化城市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一些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城市不顾自己的干旱条件,也在违背自然规律过度营造水景,则令人担忧。其实,这种没有可持续性的“人工生态”就是“伪生态”,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格格不入。

  目前,国内许多干旱城市在大喊节约用水的同时,不顾“家底”,在生活用水相当紧张的情况下,过度开发、使用城市景观用水。例如有的城市挖湖造景,为维持几十公顷、上百公顷的水面,不惜动用地下水源。且不说这种做法本身造成的庞大开支,仅湖面每天蒸发的水分就是不小的浪费。

  曾经有城市用橡胶坝截留流经城市的河水,起初这一做法还被肯定为营造城市景观和生态的创新手段。但是,由于大部分城市河流水量有限,将河水大量截流在城市,下游的农业和生活用水就会受到很大影响,有的甚至处于完全无水的状态。此外,截流的水大量蒸发,无法维持河流水量的常年平衡,会导致河面水位不断下降,河流萎缩。

  还有一些城市热衷于造大型喷泉类水景,并广泛应用于城市广场和重要公共建筑的前庭绿地。这些喷泉水景加上灯光、音乐构成了“城市现代交响乐”,却需要昂贵的运行费用来维持,尽管建成后利用率并不高。也有开发商为了提高楼盘身价,不惜制造各种水景,甚至让户户水湾环绕。如此不切实际的建设营造出了“浪漫”,付出的代价却是稀缺的水资源。

  笔者以为,设计人造水景观,首先应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承载能力。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应严格执行河道控制线和地面标高控制线,防止侵占水域、破坏水系,坚持治河与治污同步。河道治理宜弯则弯、宜宽则宽、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应坚持“生态自然、人水合一”的理念,使城市水景观的建设规模、用水量与当地的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在缺水地区,水景观设计应尽可能利用当地降水资源,以减少外水补充。人造池塘、湖泊可收集、利用周边的雨洪资源维持水面,也可选择经过处理的废水作为水源;若两者还不能满足要求,才考虑从外部补充少量的新鲜水。

  此外,城市水利工程的景观化设计和改造应提高与人的亲近度。由于历史局限性,过去很多城市的水利工程(包括闸坝、堤防、河道渠化等)往往只考虑单一的水利功能,而忽略了生态、景观等方面的要求。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城市水利工程必须符合生态化、景观化的要求,新的工程应当按新的要求设计,已有工程也应按新的要求逐步完善、改造。

  水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我国又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国家,为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慎用景观之水。因此,对违背自然规律、过度开发城市水景的行为,是时候该叫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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