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保山被列入全国15个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试点城市,每年可获补助3亿元。双喜临门,玉溪也在2016年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中以第四名的成绩脱颖而出,成为全国14个海绵城市试点之一。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每年4亿元的专项资金补助。近期,玉溪中心城区首条按海绵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城市道路已通车。此前,昆明市、大理海东新城等地,都提出将在城市建设中引入海绵城市的概念,全省也发文从今年开始力推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究竟好在哪里?为何各个城市都竞相建设?我省的试点城市为何是玉溪而非省会昆明?
玉溪
样本
绿化带里的小细节
人行道上的绿化带下沉10厘米,每隔半米阶沿石上就有一个蓄水小孔洞,绿化带里种着冬樱花、叶子花、迎春柳等耐旱抗涝植物——在日前建成通车的玉溪中心城区抚仙路南延长线上,海绵城市的理念通过这两个细节融入道路建设中,这也是红塔区第一条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尝试建设的城市道路。
“我们这条路的绿化带是用海绵城市理念来建设的。”红塔区住建局城乡建设股股长冯德武介绍,“下雨时,雨水可通过蓄水小孔洞进入下沉式绿化带。当绿化带里的水超过一定限度的时候,就通过绿化带下的碎石盲沟流入排水管网。”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下沉式自然集雨绿化带最主要的作用是集雨浇灌,使绿化带土壤能够直接吸收利用雨水,减少人工浇灌作业,补充地下水资源。
抚仙路南延长线全长943.79米,宽28米,为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面层的城市道路。今年3月31日该道路全线贯通。细节上的变动,让它成为一条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道路。“3月下雨时我们过来看了,大部分路面的积水汇集到绿化带里,作为绿化补充用水,还有一部分流到了排水管网里,效果不错。”冯德武说,“现在,海绵城市已经成为指导城市建设的重要理念,红塔区在下一步的城市建设项目中,都会优先考虑运用海绵城市理念。”
每年获4亿元补助
2016年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在参加答辩的17个城市中,玉溪市获第四名。
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目前,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山水佳园小区、聂耳东路以及玉湖片区,面积约2.1平方公里。玉湖片区作为汇水片区已基本实现了“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的海绵城市要求。
按照玉溪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以“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为目标,系统发力,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生态宜居、高原特色的海绵玉溪。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专家声音
城市防洪不能光交给绿地
4月24日,2016国际风景园林学术报告会在玉溪举行,华南农业大学教授王绍增肯定了玉溪获得海绵城市试点的基础,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王绍增介绍了他在多雨城市广州的生活经验,提出“海绵城市”在干旱地区基本可行,但在多雨城市必须慎重,没必要为了1%的城市面积动辄启动万亿级投资盲目搞试点建设。
针对玉溪这个高绿地率城市推行海绵城市理念,王绍增很看好,他建议,“我国城市‘设计降雨量’面对瞬时大暴雨是无能为力的,让绿地参与城市雨水管理是可以的,但必须认真分析。中国人均城市用地指标很低,绿地率也低,推行海绵城市要慎重,且不能对绿地期望过高。”
“城市化初期只顾面子工程,忽视基础设施,防洪设施标准甚至一年一遇。”王绍增说,这是我国城市建设的弊病。“市政设计和海绵城市按照日降雨量计算,设计降水量的概念还需要完善。”
“吸水不如排水,像北京、南京等明清时期的老城和泉州、赣州以及青岛的城市排水设施都很完善。”王绍增说。
“把城市防洪交给城市绿地是很轻率的,城市建成区的土地吸水能力有限,城市建筑和设施下面的土壤不可海绵化,我国城市管理体系和制度明显存在弱点,推行海绵城市应先平衡土地的各种功能需要,不可单打一,更不能一哄而上。”王绍增说,“可以完善雨污分流、污水处理、中水工程等,再选择条件合适的地方建设保水调蓄工程,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方法。”
名词解释
海绵城市
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云南4步走
2016年1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要求今年将编制完成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3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2017年
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大理州、丽江市等省级海绵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70%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效应有缓解。
2020年
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2030年
全省所有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