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和谐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5)3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以西,昌盛街以北,真武路以东,康宁街以南。太原市和谐公园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69703.6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公园绿化工程、水体工程、园路及场地铺砖。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883.44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园林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太原市旱西门街饮马河公园内
联系人:马科长
电话:0351-35340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华苑3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51-6626182
备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也可通过“太原检查”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