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林业厅获悉,从今年开始,西藏将用3年时间,投入经费4800多万元,在那曲地区申扎县、日喀则市定结县和山南地区浪卡子县试点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西藏现有各类湿地面积达652.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率(即湿地率)为5.3%,居全国第二位。
西藏今年起将建立因采取湿地保育、湿地限牧等措施而对农牧业发展造成损失的常态补偿制度以及农牧民协议管护与专业管护相结合的长效管护机制,促进湿地资源的更好保护。
林业厅副厅长宗嘠说,近年来西藏通过资金补偿方式,陆续建立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等机制,保护高原生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立,将填补生态保护领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