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森林公园是生态资源不是“唐僧肉”》的文章。文中称,福建龙湖山、广东东海岛、河北石佛3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被国家林业局依法摘牌,这在我国尚属首次。
对于文中的观点,笔者表示赞同,也想为森林公园退出机制的建立叫一声好。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森林公园是生态资源的理念必需要得到强化,要让大众入脑入心,社会人士都应积极参与到保护森林公园的活动中。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森林公园,只开发,不保护的行为必须遭到摈弃。大家都知道,森林公园的主要功能是对自然生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进行保护,被列入国家禁止开发区域,核心区域要实行封闭保护,同时要对公民进行生态教育,普及生态知识。所以说,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开发森林公园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这些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所以说,把森林公园当作印钞机的行为应受到批评和制止。
自1982年9月我国批准建立第一处森林公园以来,我国已建立各级森林公园3200多处,每年新增100多处森林公园,但一直没有形成有效的退出机制。三处国家级森林公园被依法摘牌,是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管理的有效举措,也是建立退出机制的重要表现。笔者认为,森林公园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要长期地抓,持久地抓,深入地抓,要把保护森林公园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首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必须要强化保护,规范建设,合理利用,适度开发。其次,要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和引导,让广大公民牢固树立公德意识,把爱绿、护绿变成一种自觉行动,在旅游观光的时候文明出行,保护好每一棵树,每一株草,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
森林公园退出机制的建立,既是对管理不善的森林公园的一种惩戒,更是对其他森林公园的一种鞭策和促进。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有效地保护森林。而森林公园保护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好事,我们必须要加以重视,要以抓铁有痕、踏实石有印的精神来做好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