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经弥勒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6)HH-04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弥勒市林业局
3、采购内容:1.编写项目工程监理规划,审查个专业监理实施细则;2.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3.审核和确认总承包商提出的分包商;4.负责协调工程项目专业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保证工程项目总体功能的先进、合理,充分体现设计意图;5.审核并签署工程开工报告、停工令、复工令;6.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组织处理索赔事宜;7.检查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实际控制情况,验收分项、分部工程,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意见;8.审核工程结算,签署工程竣工资料;9.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10.编制、审核、签收监理月报;11.整理合同文件和监理档案资料、并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12.编写项目工程监理总结。
4、计划投资:104258元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园林监理单位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1.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现金、转帐、电汇,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
六、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18日,8:30—11:3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的地点:弥勒市交易中心一楼(地址:弥勒市冉翁路花园宾馆对面)。
3、询价文件获取方式: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购买询价文件时必须提供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⑵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营业执照、⑷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资质证书。
八、询价文件接收信息
8.1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谈判的权利;
8.2询价文件接收地点: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高叶翠
电话:13529492027
传真:0873-6181969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