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熊山省级森林公园景观漫步道(B段路段K0+0000-K2+000)工程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政发科【2015】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政和县林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政和县熊山镇熊山南麓,东至熊城修配厂,南至塔山公园山顶,西至县食品良种场,北至熊山山顶;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约为24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公园南北长1.71km,东西宽3.54km,规划面积210.4h平方米,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
2.4.总工期15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中境(厦门)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贰级执业资格,需满足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要求),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经年检合格,并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实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从业限制期内。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年2月16日~2月2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并注明该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等字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8081/)、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www.fjzhzt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林业局
地址:政和县城关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70601267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顺昌中山中路2号二楼;
电话:14759928942、18659977262;
联系人:林小姐、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政和支行
开户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77707052500912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9-332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