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景观绿化工程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103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青建设【2014】3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师范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下孙家寨;
2.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303.5亩,绿化景观建设设计面积约51.99万平方米;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景观绿化工程;
2.5标段划分:五个标段。其中Ⅰ标:南区景观土建工程,区域面积约28.25万平方米;Ⅱ标:北区景观土建工程,区域面积约23.74万平方米;Ⅲ标:南区景观绿化工程,区域面积约28.25万平方米;Ⅳ标:北区景观绿化工程,区域面积约23.74万平方米;Ⅴ标:景观照明及附属工程,区域面积约51.99万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景观土建工程Ⅰ标、Ⅱ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聘任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1.3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2景观绿化工程Ⅲ标、Ⅳ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的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聘任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类高级职称(聘任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3Ⅴ标景观照明及景观附属工程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施工能力;
3.3.2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聘任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3.3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
3.4投标人只可对上述工程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5参与青海师范大学新校区绿化景观工程设计、监理及项目管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其青建工【2015】96号文中予以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信用档案的建筑业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报名。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须持胶装成册的以下资料同时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均携带原件);
(5)Ⅰ标、Ⅱ标: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其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册》(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均携带原件);
Ⅲ标、Ⅳ标: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均携带原件);
Ⅴ标: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投标人其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册》(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均携带原件);
(6)Ⅰ标、Ⅱ标:拟派项目经理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携带原件);
Ⅲ标、Ⅳ标:拟派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证书;(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携带原件);
Ⅴ标: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携带原件);
(7)可以证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是本单位职工的个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养老保险必须含2015年度;
(8)近三年(2012年~2014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携带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要求财务会计报告内容清晰可辨;
(9)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报名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薇
电话/传真: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杨海鹏、牛春林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