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珠江路西延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如东县珠江路西延景观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政发【201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736万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景观绿化工程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2016/2/20至2016/5/29,工期:100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工程造价约736万元
2.7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园林绿化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满足所列条件之一的即可):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醒:项目负责人不得兼职本项目中的其他管理岗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按要求填写与本项目相符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适合本项目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3.8其它要求: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打印或投标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日期为自本工程首次开始公告之日起);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6年1月21日。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本工程资料费用为人民币255.00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时,地点为: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系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开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编:226400
联系人:商晨晨
电话:152513553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邮编:226400
联系人:周琴琴
电话:13222141970
传真:0513-84130958
电子邮件:525968441@qq.com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