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立体花卉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财力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2016年立体花卉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包括花箱摆放、广场花坛营造与种植、立体花球和花柱、灯杆吊篮、五色草雕塑小品等工程。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
4、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88万元
5、招标范围:包括花箱摆放、广场花坛营造与种植、立体花球和花柱、灯杆吊篮、五色草雕塑小品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6、招标内容:2016年立体花卉项目施工
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8、投标保证金:5万元。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9.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在建项目;园林绿化投标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取得须取得园林招投标IC卡,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在建项目。
注: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提前2-3天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标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9.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报名时间
10.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1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网上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11.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13:30。
12.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3、其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园林管理处
联系人:李宁
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庆辉、张立建
电话:0411-39728170-9051
传真:0411-39728160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