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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大发改发[201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海南三亲水景观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东湾新区所辖滨海路沿线区域。

  2.2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3招标范围: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海南三亲水景观工程

  2.4工期要求:2016年2月20日开工至2016年4月19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请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及项目班子组成人员、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及社保(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01:30时至3:30时(北京时间),到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红海滩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洼县赵圈河镇

  联系人:庞威

  电话:0427-6980066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荣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

  联系人:李志伟

  电话:0427-7820611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支行

  账号:425010100100007091

  联系人:高原电话:0427-28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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