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湖南省衡南江口鸟洲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招[2015]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衡南江口鸟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衡南江口鸟洲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2.2建设地点:衡南县江口镇江洲村、袁家村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691.0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098396.36元(经县财政评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合同条款)
2.8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通过市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报名过程中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后获取招标文件。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和无不良行为记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到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且项目负责人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由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二人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手写无效);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⑤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原件);
⑥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材料;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执行,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及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且无在建项目)。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所在地地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⑦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⑧交纳投标保证金收据
⑨获取招标文件时与招标人签订的建设事项承诺书(原件)。
[①、⑦、⑨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⑧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南县建设工程网络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衡南县建工局)经审核签认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休息、公休日不休息)。
5、投标入围
5.1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或等于9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全部直接入围并参加投标;如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超过9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评分入围”方式推荐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5.2若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投标申请人由拟任投标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文件到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南县建工局)参加初步评审入围仪式,初步评审入围的时间另行通知。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3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Ⅰ”。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行:湖南衡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
帐号:84102000015473496012
户名: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获得招标文件的方式:向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1000元/份,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无损退还。
8.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提交方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衡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南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983753。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衡南江口鸟洲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所
地址:衡南县江口镇河街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80178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蒸湘区红湘北路原人事局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841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