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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资江河道两岸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江河道三桥至九洲搅拌场两岸绿化景观工程已由益阳市发改委以益发改招核【2015】A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益阳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

  2.2建设规模:益阳市资江河道三桥至九洲搅拌场两岸绿化景观工程,南岸西起资江三桥,东至九洲搅拌场。北岸西起资江三桥,东至清水潭码头。南北两岸全长约6公里,总面积约51.3公顷。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5招标金额:约6500万元;

  2.6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养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2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的资质,视同该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

  3.3设计项目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5投标人拟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以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近六个月的社保为依据),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从2015年12月21日—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每套售价各10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4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被介绍人(授权人)的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其交纳至上年度的社会保险费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以上报名资料需现场提供二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装订成册。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益阳市水务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73750610

  招标代理: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86791020、0737-423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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