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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资公路及桥口镇政府公路绿化提质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资公路及桥口镇政府公路绿化提质工程已由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2015]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郴资公路及桥口镇政府公路绿化提质工程

  2.2建设地点:苏仙区桥口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全长10.03公里,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6.01公里,投资约为1100万元,二标段4.02公里,投资约为480万元。

  2.4工期要求:一标段工期为11个月;二标段工期为5个月

  2.5质量要求:苗木成活率100%,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绿化养护按照一级养护管理标准,至交工验收合格后叁年。

  2.7招标范围:郴资公路及桥口镇政府公路绿化提质工程施工,包括行道树、边坡、交通岛和互通口绿化以及部分亮化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线路编号S351线,桩号K14+990-K21+000,工程预算约为1100万元。

  第二标段:线路编号S351线,桩号K21+000-K24+640及桥口镇政府公路380米,工程预算约为4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无不良行为记录;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①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第二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指定的账户(以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②账户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账号:66130154800000045

  ③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简写为郴资公路绿化提质工程“xx标段”。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有效证件原件报名:①有效单位介绍信(本公告发布之后的)②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不能用临时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④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⑥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技术负责人园林景观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岗位证书及C证、质量员岗位证书(须提供拟任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自2015年5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的社保(包括五险)缴费凭证并提供网上查询网址、帐号、密码);⑦投标保证金转账单;(以上资料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123号南路华翼府A座14楼24室),未按要求委派人员、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的报名将会被拒绝。

  6.2招标文件一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二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1月12日0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

  7.2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监督部门:郴州市苏仙区交通运输局监察室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高山背18号

  电话:0735-288315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苏仙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高山背路18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5-288377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4楼24室

  联系人:陈先生、曹女士

  电话/传真:0731-85824318,13707483540,18670090505

  邮箱:1197885258@qq.com

  网址:http://www.hnygj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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