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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东湖公园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6  

  长垣县东湖公园(长垣·金赑山公园)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长垣县东湖公园(长垣·金赑山公园)工程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15ZB223号

  四、工程地点:长垣县长城大道与三友街交叉口

  五、工程内容:本工程包含绿化工程、水电工程、道路铺装及景观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7、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被授权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八、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项目经理证书或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九、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30。

  十、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地址: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服务大厅)。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上午09:00。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第一开标室。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逯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869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373-8889330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检察院:0373-8855291

  长垣县监察局:0373-8889109

  长垣县财政局:0373-8883625

  长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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