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至广丰公路(浙江段)工程已由浙发改设计[201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补助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施工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Http://()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95394652@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1日。招标人将于2015年12月14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招标人有权拒收该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9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层封套上,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4若发现有使用他人随机验证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直接予以扣留,并送省招标办按串标嫌疑予以查处。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Http://())、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邮编:324100
联系人:史伟红
电话:13587012878
传真:0570-401258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三衢路505号交通建设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324000
联系人:吕盎香、朱井芬
电话:0570-3850117、3850116
传真:0570-3850116
江山市畅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