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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湖转型升级示范园周边环境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22  

  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园林绿化项目园林建筑

  项目编号:44031020150001

  项目名称:清湖转型升级示范园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4403102015000102

  招标工程名称:清湖转型升级示范园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绿化)

  工程地址:龙华新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办人:谢舒婷办公电话:27757390,移动电话:,13691674426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蓝蕾办公电话:23336706,移动电话:13691674426

  计划总投资:2936.89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2494.2812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00000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清湖转型升级示范园周边环境升级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造价审核书。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9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1日09: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0: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5日17:00时

  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17:00时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0.00元。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无)(项目经理--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不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无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1、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对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要求。

  5、①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方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②“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③按照龙华新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④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另:

  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注册,联合体代表应办理其企业信息卡和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4)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签字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在交易网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代表,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姓名告知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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