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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四大河流生态修复规划纲要编制启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9  

  10月12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桑干河、滹沱河、漳河和沁(丹)河四大河流生态修复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启动,预计明年5月完成审定。

  山西素有“表里山河”之称,河流众多,水系密布。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是除汾河之外,流域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的四条大河,其省境内流域总面积57034平方公里,占全省的36.5%。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流域水资源状况、工程设施条件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旧的流域治理、开发、保护规划已不能满足当前经济发展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之后,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四大河流生态修复工作也将适时启动。

  此次规划纲要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理思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立足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统筹自然生态多种要素,实施“综合治理、自然修复”,为实现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一、根据四大河流自身的水资源条件、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二、通过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优先解决导致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重大问题,系统解决其他主要问题,合理安排,统筹兼顾,力争做到多策并举、相互衔接、科学推进。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形成生态修复治理的强大合力,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增加投入。

  记者了解到,四大河流的生态修复规划纲要由相关各市政府牵头编制,由省有关部门进行复核;流域内县(市、区)政府予以配合。此外,相关各市要适时启动河流生态修复的法律条例制定工作,为做好各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为保证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快速推进,省水利厅制定了进度时间表:2016年1月,四大河流生态修复规划纲要由各市政府报省级相关部门复核;2016年4月底前,省直有关部门完成复核;2016年5月,力争报送省委、省政府审定。业内人士指出,通过实施四大流域的生态修复工程,在规划期末能够基本解决影响流域生态环境恶化的重大问题和主要问题,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实现流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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