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新港大道(石长铁路-汤家湖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开发改发[2015]263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新港大道(石长铁路-汤家湖路)绿化提质改造工程施工;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开福区,建设内容为对新港大道(石长铁路-汤家湖路)绿化进行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95万元。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是对新港大道(石长铁路-汤家湖路)段道路沿线行道树进行绿化提质,全部更换为法国梧桐;及三环线以北的原牛力混凝土搅拌站景观改造、长沙港南面新港大道的围墙绿化提质、中运物流仓库前坪改造、中石化油库前巨石广场景观改造。柏曹路-湘捞路段已由区园林局实施的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其中投标报价评审按附表6(1)规定的评审计分标准进行评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最低配备共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5、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即2015年7月-2015年9月);
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5年9月29日起在长沙市开福区公众信息网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5年10月3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向543916384@qq.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开福区公众信息网发布,敬请留意。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由各投标人账户转账到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要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到账(以到账回单为准,如投标截止时间推迟,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推迟)。
3.投标保证金递交至下述帐户:
账户名: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帐号:800159739311018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新港大道绿化提质改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开福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监管机构:长沙市开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