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丹阳市运河初级中学的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丹阳普惠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运河初级中学
(2)工程规模:总面积约3300㎡,其中景观铺装约2900㎡,苗木绿化约400㎡。
(3)工程发包价为:938584.86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09月30日-2015年10月30日,工期30日历天。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绿化(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非首次执业)在其执业范围内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提交距离本次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最接近的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递交对此变更有行业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备案的证明材料。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六.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七、定标方式:本项目招标人采用“网上竞争性发包”方式。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网上一次性投标报价,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在规定的报价时间结束以后,由网上管理系统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自动生成三个中标候选人,最低投标报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价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再次低价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最低投标报价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由招标人组织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2015年09月16日08:00至2015年09月22日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镇江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3层1315室(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对面),咨询电话:0511-852210218896801218652861188。CA办理完成后,到丹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信息科办理CA激活入库。
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⑴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⑵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⑶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操作手册]中的[建设工程新版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查看。
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8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十、履约担保:
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十一、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满足招标公告及网上管理系统竞争性发包要求的全部入围。
十二、其他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5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日内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运河镇
联系人:欧阳校长传真:电话:13815198030
邮编:212300E—mail: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孙燕南传真:0511-86908007电话:0511-86908007
邮编:212300E—mail:
十四、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南环路56号(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86569822投诉邮箱:dyzbb56@163.com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09月16日至201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