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来自防汛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全国已有154个城市因暴雨发生内涝。建设既防涝、又抗旱的“海绵城市”成为最受关注的解决之道。但对各地建设中的“海绵城市”能否达到除涝抗旱的预期效果,水文专家及水利人士不太乐观。多位受访人士表示,目前多地进行的“海绵城市”建设和改造存在误区,有专家甚至预言,“按现在的模式建下去,五年以后,淹的城市还是淹,涝的地方还是涝!”(8月29日《瞭望》)
“海绵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显然不是缺乏制度的结果,而是制度得不到遵守的结果。比如,今年4月,财政部网站正式公示,镇江、南宁等16个城市入选2015年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根据此前下发的文件,试点城市应将城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此后,住建部门也出台专项文件,对“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和指标进行规范。
然而,制度再“丰满”,也抵不过现实的“骨感”,从记者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海绵城市热中,主要存在三重误区,一是,各管一摊,宁取“洋经”也不合作;二是,基础性研究匮乏,建设如“空中盖楼”;三是,一面铺管网,一面无节制缩小自然水面。
不遵守制度,不落实责任,固然与一些城市“九龙治水”的管理体制、海绵城市建设缺乏“顶层设计”、以及与一些城市的主政者、规划建设人员对“海绵城市”缺乏严谨科学的认知等有关。但愚以为根本的原因,恐怕在于一些城市主政官员缺乏“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胸襟和气魄。这样一来,作出的“海绵城市”建设布署决定,给人的感觉,要么是“拍脑袋”的结果,要么是奔着GDP效益而盲目开工;要么在具体的战术运用上也许是精明的,但在长远的运筹上则不免是粗疏的。甚至只顾官员升官发财,却不顾百姓是否处在“水深火热”之中。这是颇为遗憾的。
事实上,如果一些城市的主政者,不只是醉心于“任期以内”干得是否一鸣惊人,考虑更多的却是,任期届满后,会不会给继任者留下一个好摊子,他们还会见别的地方在建设“海绵城市”,也盲目地加入到“海绵城市”建设的队伍吗?他们还会只顾埋头拉车,却不抬头看路,甚至深入“海绵城市”建设的实地,去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
说到底,还是作为一些城市的主政者,要么没有着眼于一个城市长远的发展,要么没有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上一种畸形的政绩观仍与一些官员如影随形。因此,笔者以为,一些城市要想尽快从“海绵城市”建设的误区中走出来,当务之急,显然是寄希望于这些城市的主政者,在施政过程中应坚决不搞短期行为,并真正与本位主义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