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力博纳广场北侧规划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鼓发改基[2015]24号(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恒力博纳广场北侧规划道路工程起于福飞路,自西向东延伸,终于北浪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路线长337.832米,道路红线宽度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529595元,发包价为498151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路线长337.832米,规划道路宽度18米,建筑面积为6080.976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路灯照明、交通及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期质量要求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市政维护管理所;
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鼓楼区委大院)3号楼,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62274传真:0591-87562274;
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6916传真:0591-87526951;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11604010010006905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