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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园冶杯住宅景观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29  

关于开展2015年度园冶杯住宅景观奖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宜居住区和地产园林规划建设水平,提倡自主创新,鼓励创作优秀作品,推动技术进步,特组织开展2015年度住宅景观奖的竞赛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竞赛要求

  1、住宅景观奖分为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机构奖、人物奖和最佳人气奖。项目奖均按照金奖、银奖和优秀奖进行评审。

  2、获得(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金奖的机构直接申报为年度优秀宜居区开发商、年度优秀住宅景观设计机构、年度优秀住宅景观工程承包商。

  3、获得(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金奖的设计师和项目经理直接申报为年度杰出(优秀)景观住宅开发经理、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设计师、年度杰出(优秀)住宅景观工程项目经理。

  4、获得金奖项目及优秀的住宅景观项目可推荐申报亚洲园林协会的宜居住区奖、造园质量奖、优秀设计奖以及国际绿色建筑与住宅景观协会的国际住宅景观奖。

  5、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二、竞赛范围

  项目评选:居住区、别墅区、酒店公寓、度假村(会议中心)、商业综合体等住宅景观工程。

  机构评选: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单位;三年内完成2个以上大中型生态、绿色、景观住宅项目的开发、设计、施工及花卉苗木与资材供应的单位。

  人物评选:项目奖(综合奖、设计奖、工程奖、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曾主持3个以上生态、绿色、景观住宅开发、施工、设计项目,有3年以上园林景观相关工作从业经历。

  三、申报要求

  1、参评单位向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地方协会或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开通受理的,可以直接向组委会秘书处申报。

  2、组委会委托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审查工作。各地协会(学会)或政府主管部门将申报查结果汇总报组委会秘书处。

  3、亚洲园林协会会员单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申报,审查由组委会会同各分会(工作委员会、办事处)进行。

  4、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由所在地的协会(学会)由组委会秘书处会同所在国的协会(学会)进行审查。所在地区已经设立亚洲园林协会办事机构的可以受理申报审查工作。

  四、其他事宜

  1、参评单位请填写《申报表》于2015年9月30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并在中国风景园林网注册上传资料。

  2、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以到中国风景园林网(www.chla.com.cn)下载。有关评奖的具体细节、变更通知和评选结果,请及时参阅中国风景园林网。

  3、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填写申报评审工作登记表,于2015年8月15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

  4、地方园林行业协会(学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接受受理申报和评审的,请推荐1-2名评委会委员、5-8名专家评审组成员。专家评审组成员负责本地区的审理审查工作。

  5、联系方式

  中国风景园林网: yyb@chla.com.cn,电话:010-88366270,88365360传真:010-88360497

  亚洲园林协会地产园林分会:residential@laasia.org

  世界园林杂志:worldscape@chla.com.cn

  附件:

  1、住宅景观奖评选实施细则

  2、住宅景观奖(项目)申报表

  3、住宅景观奖(机构)申报表

  4、住宅景观奖(人物)申报表

  5、报名评审组织工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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