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福马路上下三环匝道工程道路绿化(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15CJ00766号)(批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福马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4400812元,发包价为4057497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福马路上下三环匝道绿化改造提升;招标内容: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种植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期质量要求为: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为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6.2.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及等级备注: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有/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址:福州市西洋路14号3层,邮编:0591-87676445;
电话:0591-87676445传真:0591-87676445;
联系人:吴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0591-87676445;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116040100100069058;
帐号: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