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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玉水湿地公园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5  

  招标公告

  平塘县玉水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塘县玉水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平塘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投资通【2014】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塘县农村城镇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塘县平舟镇新舟村;工程概况: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97.47亩;水域用地面积84.28亩;绿化景观用地面积84.08亩;硬质景观用地面积29.11亩;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80㎡;计划工期:365天;招标范围:以施工图及招标人界定范围为准。(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和上述第2条规定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13日至2015年07月17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电话:0854-82281438222509联系人:林达蒲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持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投标企业IC卡(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7月20日至2015年07月24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详细地址)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书、报名手续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一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8.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1、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证书原件、拟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本项目须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报名。2、本工程具有特殊性及复杂性为了避免对投标人造成损失,请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3、本项目根据报名家数的多少,确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若进行资格预审,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本次招标的计划工作时间,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5、本项目须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报名。6、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具备雄厚资金能力,在资金未到位之前在建设过程中可以垫付工程款。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塘县农村城镇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莫斌

  电话:0854-7227817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木林森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安严、谭万雷

  电话:0854-8283528、13885460737

  2015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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