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风景名胜区 » 正文

国家旅游局:确定17家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9  

  为适应我国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升级客观需要,浙江省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广东省东部华侨城、云南省西双版纳等17家旅游度假区9日正式成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适应我国居民休闲度假旅游需求快速发展需要,为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国家旅游局先后制定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等。各省区市和旅游度假区积极参与创建,先后有60多家度假区申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听取创建工作成果汇报并报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确定这17家为首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国家旅游局9日还宣布撤销对辽宁省沈阳市植物园的严重警告处分和对河北省保定安新白洋淀景区、山西忻州市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黑龙江哈尔滨市太阳岛公园、江苏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景区、浙江杭州市千岛湖风景名胜区、山东枣庄市台儿庄古城景区、河南洛阳市龙潭大峡谷景区、广东清远市连州地下河旅游景区、陕西渭南市华山景区等9家5A级景区的警告处分。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表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继5A级旅游景区之后又一块体现我国旅游服务业水平的金字招牌。它与5A级景区分别代表了中国旅游度假产品和观光产品的最高等级,也将和5A级景区一样,实施动态管理、退出机制。希望17家单位像爱护5A级景区品牌一样,保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品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休闲度假地。

 
 
[ 风景名胜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风景名胜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