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72年美国建立起世界第一座国家公园——黄石国家公园后,国家公园的设置已发展到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在全世界现有的13万多个自然保护区中,已有各类国家公园数千座,并由单一的国家公园概念逐步衍生出“国家公园和保护区体系”等系统化的大概念。
迅速发展的国家公园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标志,也成为人类精神文化生活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中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这一概念首次进入中国最高层级的政策文件之中。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将对中国生态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带来怎样的影响?在立法执法、规划设计、管理体制、特许经营、环境教育、旅游活动开展、资源保护等方面,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将如何建设、推进和完善?
而在探索这些问题之前,恐怕首先需要厘清:中国目前是否有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公园?中国有没有必要迅速构建一个“国家公园管理局”?
寻找中国国家公园
哪个部门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就是中国国家公园
中国的国家公园建设,仍然在路上。
早在2007年,不少地方都提出建设国家公园的构想。比如,陕西的秦岭中央国家公园,四川的红原大草原、汶川国家公园,贵州的黄果树国家公园,新疆的喀纳斯国家公园,青海的坎布拉国家公园,等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这犹如吹响了冲锋号,更加激发起各地高涨的国家公园建设热情。
试点之火
国家公园试点的申报之火,从2014年初就开始熊熊燃烧。
据《中国绿色时报》消息,2014年初,湖北省林业厅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请求将湖北列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省。此前,湖北省委已出台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神农架等地创建国家公园,完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